行业资讯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附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
《通知》提出,到2027年底,实现医养结合政策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供给有效增加,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卫生与养老资源进一步共建共享,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在完善服务资源布局方面,要求支持拓展医养结合功能:引导推动医疗资源较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方式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深化医联体内医养协作:支持将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下同)纳入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管理,实现医联体内转诊、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用药、养老等服务衔接。
内容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
相关链接1: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
相关链接2:《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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