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附解读)
为进一步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基本照护需求,健全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机制,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调整和发布国家《长护服务项目目录》,编制统一的项目代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目录调整发布。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地区,要严格遵照《目录》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服务范围。已建立本地区长护服务项目目录的试点城市,要做好原有目录与国家《目录》的对照映射,按国家政策要求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统一规范。
内容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相关链接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
相关链接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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