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附解读)
为巩固分娩镇痛试点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分娩镇痛综合管理和诊疗服务水平,扩大分娩镇痛服务覆盖范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就医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生育友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分娩镇痛综合管理和能力建设,推动综合医院、妇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提供产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广泛开展分娩镇痛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舒适化水平。到2025年底,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三级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分娩镇痛服务;到2027年,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分娩镇痛服务。
内容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
相关链接1: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
相关链接2:《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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